通用名称:

滴眼用利福平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

药品性质:

处方药

相关疾病:

沙眼,结膜炎,角膜炎

性状:

本品为暗红色至橙红色的片,缓冲液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平。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规格:

药用塑料瓶装,每瓶10ml。滴丸每丸含利福平10mg,缓冲液每瓶10mg.

不良反应:

1.畏寒、呼吸困难、头昏、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
2.尚可引起皮肤发红或皮疹(过敏反应)、瘙痒等症状。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使用前,请蒋滴丸放入缓冲液中,振摇,使完全溶解。

禁忌:

1.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利福平可穿过胎盘,虽然在人类未证实对胎儿有害作用,孕妇用药应充分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

慎用。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1.饮酒可致利福平性肝毒性发生率增加,并增加利福平的代谢,需调整利福平剂量,并密切观察患者有无肝毒性出现。
2.对氨基水杨酸盐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导致其血药浓度减低;如必须联合应用时,两者服用间隔至少6小时。
3.本品与异烟肼合用肝毒性发生危险增加,尤其是原有肝功能损害者和异烟肼快乙酰化患者。
4.利福平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加重其不良反应。
5.氯苯酚嗪可减少利福平的吸收,达峰时间延迟且半衰期延长。
6.利福平与咪康唑或酮康唑合用,可使后两者血药浓度减低,故本品不宜与咪唑类合用。

药理毒理:

利福平为半合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RNA多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药代动力学:

1.眼部给药吸收后可弥散至大部分体液和组织中。
2.本品在肝脏中可被自身诱导微粒体氧化酶作用而迅速去酰化,成为具有抗菌活性的代谢物,然后经水解形成无活性的代谢物由尿排出。
3.本品主要经胆汁和肠道排出,亦可经乳汁排出。
4.利福平不能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清除。

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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