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

药品性质:

处方药

相关疾病:

抑郁症,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

性状:

片剂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氟西汀。

适应症:

本品用于:

1.抑郁症。

2.强迫症(OCD)。

3.神经性贪食症、作为心理治疗的辅助用药,以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规格:

20mg/片

不良反应:

1.与使用氟西汀有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焦虑、紧张、失眠、困倦、疲劳、震颤、多汗、厌食、恶心、腹泻、头晕。

2.不太常见的反应为:头痛、口干、消化不良、呕吐。

3.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偶见报道,例如晕厥、心律失常、非正常肝反应、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出血时间延长、急性脑部综合征和惊厥。

用法用量:

用于口服。

1.抑郁症一成人及老年患者,每天服用20至80mg,建议起始剂量为20mg,若数周后无明显疗效可以增加剂量。

2.强迫症-每天服用20至60mg,建议起始剂量为20mg每天,若数周后无明显疗效可以增加剂量。

3.神经性贪食症(暴食症)-成人及老年患者:每天服60mg。

4.血浆浓度不会无限制地增加。因为百优解除通过肝细胞色素P450IID6同功酶系统代谢外,还可通过非饱和途径代谢。因此连续服药三年的患者体内的平均血浆浓度与服药4-5周时的相似。

禁忌:

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注意事项:

1.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

2.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

3.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

4.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

5.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使用氟西汀的安全性还未研究。因此,妊娠期妇女除非必要,否则禁用此药。

2.可从母乳中分泌,因此授乳期妇女慎用百优解。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1.单独过量服用氟西汀通常症状比较轻微。过量的症状包括恶心、呕吐、痉挛发作、心血管功能失调(从无症状的心律不齐到心搏停止)、肺功能障碍和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从兴奋到昏迷)。单独过量服用本品导致死亡的报告极其罕见。

2.建议监测心脏和生命体征,辅以一般对症和支持治疗。对本品无特效解毒药。

3.强制利尿、透析、血液灌注和体液交换等方法均不理想。

4.合用活性炭和山梨醇的疗效与催吐及洗胃相同,甚至更好。

5.处理过量服药时,须考虑同时服用多种药物的可能性,近期曾经服用或正在服用本品的患者同时服用了过量的三环

药物相互作用:

1.偶尔可增加其它抗抑郁药的血药水平。

2.据报道,糖尿病人在应用百优解治疗期间有可能出现低血糖症,中断治疗后有可能出现高血糖症。应适当调整胰岛素用量和/或口服降血糖药。

3.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不能同时服用,也不能在中断MAOI治疗后14日内使用。中断氟西汀治疗和应用MAOI治疗的间隔期限应严格遵守5周的时间。

药理毒理:

1.氟西汀是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这可能解释其作用机理。氟西汀对其它受体,如α1、α2、和β-肾上腺素能;5-羟色胺能;多巴胺能;组胺能;毒蕈碱能:GABA受体几乎没有结合力。

2.体外和动物试验并未发现本品具有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损害作用。

药代动力学:

1.吸收:氟西汀口服后从胃肠道吸收良好。进食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

2.分布:氟西汀与血浆蛋白大量结合(约95%),分布广泛(表观分布容积20~40L/kg)。服药数周后达到稳态血浆浓度。连续服药后的稳态血浆浓度同服药4~5周时相似。

3.代谢:氟西汀符合仃肝脏首过效应的非线性药代动力学方程。服药后6~8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氟西汀主要经多态的CYP2D6酶代谢。氟西汀基本由肝脏代谢,通过去甲基化作用生成活性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demethylfluoxetine)。

4.清除:氟两汀。

贮藏:

密封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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