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利培酮口腔崩解片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

药品性质:

处方药

相关疾病:

精神分裂症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主要成份:

主要组成成份利培酮。

适应症: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规格:

(1)0.5mg

(2)1mg

(3)2mg

不良反应: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用法用量:

利培酮口崩片服用时置于舌上,几十秒钟内将自行崩解并随唾液吞咽入胃,无需用水即可吞服(也可以用水吞服)。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患者原来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药的长效注射剂,则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开始使用本品替换该药治疗。对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症药物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则应定期地进行再评定。 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

禁忌:

已知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心血管疾病的病人(如心衰、 心肌梗死 、传导异常、 脱水 、失血及脑血管病变)应慎用,从小剂 量开始并应逐渐加大剂量。
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 低血压 ,此 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作用的药物相似,可引起 迟发性运动障碍 ,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 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物。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物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 高热 、 颤抖。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怀孕妇女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

动物实验表明:

利培酮对生殖无直接的毒性,也无纸畸作用。尽管如此,除非益处明显大于可能的危险,怀孕妇女仍不应服用本品。本品是否会经人体乳汁排泄尚不清楚。动物实验表明,利培酮会经动物乳汁排除。因此,服用本品的妇女不应哺乳。

儿童用药:

对于15岁以下儿童目前尚缺乏足够的临床经验。

老人用药:

一般来说,所报道的过量时的症状和体征均为其药理作用的延伸所致, 包括嗜睡、镇静、心动 过速和低血压以及锥体外系症状。曾有一例同时患低血钾的患者服用了360mg的本品,结果出现Q -T间期延长。急性过量时, 应使用多种措施进行解救。建立并维持一个畅通的气道、确保足够的氧气和良好的换气, 洗胃(若患者意识丧失应插管进行)后应再服用活性炭和轻泻剂,并应立即进行心血管系统监测,其中包括连续的心电图监测, 以发现可能出现的心律失常。本品无特异的拮抗剂。因此,应采取正确的支持疗法。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拮抗左旋多巴及其它多巴胺促效剂的作用。
2.酰胺咪嗪(卡马西平)及其它的肝药酶诱导剂会降低本品活性成分的血浆浓度,一旦停止使用酰胺咪嗪或其它肝药酶诱导剂,则应重新确定使用本品的剂量,必要时可减量。
3.酚噻嗪、三环类抗抑郁药和一些β受体阻断剂会增加本品的血药浓度, 但不增加抗精神病活性成份的血药浓度。氟西汀和帕罗西汀(CYP2D6抑制剂)可增加本品的血药浓度, 但对其抗精神病活性成份血药浓度的影响较小。当开始或停止与氟西汀或帕罗西汀合用时, 医生应重新确定本品的剂量。

药理毒理:

利培酮是一种选择性的单胺能拮抗剂,对5HT2受体、D2受体、α1及α2受体和H1受体亲和力高。对其他受体亦有拮抗作用,但较弱。对5HT1C,5HT1D和5HT1A有低到中度的亲和力,对D1及氟哌丁苯敏感的s受体亲和力弱,对M受体或β1及β2受体没有亲和作用。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机制尚不清楚。据认为其治疗作用是对D2受体及5HT2受体拮抗联合效应的结果。对D2及5HT2以外其它受体的拮抗作用可能与利培酮的其它作用有关。

药代动力学:

利培酮经口服后可完全吸收,并在1~2小时内达到血药浓度峰值,其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在体内,利培酮部分代谢成9-羟基利培酮,后者与利培酮有相似的药理作用。本品在体内可迅速分布,利培酮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88%,9-羟基利培酮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77%。该药的消除半衰期为3小时左右,抗精神病有效成分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大多数病人在1天内达到利培酮的稳态,经过4~5天达到9-羟基利培酮的稳态。用药一周后,70%的药物经尿液排泄,14%的药物经粪便排泄,经尿液排泄的部分中,35%~45%为利培酮和9-羟基利培酮。

贮藏:

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暂定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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