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卡托普利滴丸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

药品性质:

处方药

相关疾病:

高血压,心力衰竭。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其化学名称为:1-[(2S)-2-甲基-3-疏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和心力衰竭。

规格:

6.25mg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有:
(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3)咳嗽。
(4)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
(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

用法用量:

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应用。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能通过胎盘。

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3.孕妇吸收ACEⅠ可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引起胎儿死亡,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曾有报告本品在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参考文献。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利尿药同用使降压作用增强。但应避免引起严重低血压,故原用利尿药者宜停药或减量,本品开始用小剂量,逐渐调整剂量。
2.与其他扩血管药同用可能致低血压,如拟合用。应从小剂量开始。
3.与潴钾药物如螺内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钾过高。
4.与内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如吲哚美辛同用。将使本品降压作用减弱。
5.与其他降压药合用,降压作用加强。与影响交感神经活性的药物(神经节阻滞荆或肾上腺能神经阻滞剂)以及β阻滞剂合用都会引起降压作用加强,应予警惕。

药理毒理:

1.本品是竞争性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使血管紧张素Ⅰ不能转化为血管紧张素Ⅱ,从而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并通过抑制醛固酮分泌,减少水钠潴留。
2.本品还可通过干扰缓激肽的降解扩张外周血管。对心力衰竭患者.
3.本品也可降低肺毛细血管楔压及肺血管阻力,增加心输出量及运动耐受时间。

药代动力学:

1.本品血循环中本品的25%~30%与蛋白结合。半衰期短于3小时,肾功能损害时会产生药物潴留。
2.降压作用为进行性,约数周达最大治疗作用。在肝内代谢为二硫化物等。
3.本品经肾脏排泄,约40%~50%以原形排出,其余为代谢物,可在血液透析时被清除。
4.本品不能通过血脑屏障。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可以通过胎盘。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有效期:

18个月

zh_CN简体中文
zh_CN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