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羟基脲胶囊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

药品性质:

处方药

相关疾病:

慢性髓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骨髓瘤,头颈部原发性鳞状细胞癌,复发性转移性卵巢癌,肾细胞癌,头颈部肿瘤。

主要成份:

羟基脲。

适应症:

1.主要用于治疗慢性髓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骨髓瘤。

2.对头颈部原发性鳞状细胞癌、复发性转移性卵巢癌、肾细胞癌等亦有一定的疗效。与放射治疗同时应用或作为放射的增敏剂,可增加治疗头颈部肿瘤的疗效。

规格:

0.25g

不良反应:

1.造血系统:较常见的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或红细胞形态异常。

2.消化系统:较常见的有胃纳减退、恶心、呕吐,较少见的有便秘,长期服用本品可发生口腔粘膜炎、口腔溃烂、腹泻等。

3.其他:皮疹、红斑、瘙痒、皮肤色变深等皮肤反应及脱发较为少见,可偶然发生血尿酸增高或尿酸性肾病,偶见头痛、倦睡、头晕、幻觉、惊厥等神经毒性表现及药物性发热。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

(1)慢粒,可根据患者用药前病情及白细胞数高低而决定剂量,一般开始剂量为每日按体重20~30mg/kg,1次或分2次口服,当白细胞下降至10×109/L以下时,减量至约为每日20mg/kg,口服维持或改间歇服用。

(2)头颈癌、卵巢癌等,剂量为每次按体重60~80mg/kg,或按体表面积2000~3000mg/m2,每周2次,单独服用或与放疗合用;亦可每日按体重20~30mg/kg,每日1次口服给药。

2.小儿常用量:尚未确定。

禁忌:

1.水痘,带状疱疹者禁用。

2.各种严重感染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骨髓抑制、严重贫血、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慎用。

2.患者应避免接受疫苗的免疫接种。

3.服用本品可使患者的血尿素氮、血尿酸及肌酐浓度暂时性增高。

4.服用本品时应适量增加液体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出。

5.治疗前后及治疗期要严密定期随访血常规、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尿酸、肌酐浓度,若出现显著的粒细胞或血小板减低,如白细胞下降至2.5×109/L或血小板下降至100×109/L以下,应暂停服用本品,并予相应处理。

6.与放疗合用时,应在放疗前7日开始给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小儿禁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别嘌呤醇、秋水仙碱、丙磺舒等合用治疗痛风时,必须调节上述抗痛风药物剂量,以控制痛风病变及血尿酸的浓度。本品与别嘌呤醇合用时能预防并逆转本品所致的高尿酸血症。

2.与能引起白细胞或血小板减低的药物或与放射疗法联合应用时,应严密观察患者血象,并依此适当调节本品的用量。

3.本品与烷化剂和放射线无交叉耐药性。

4.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并能产生嗜睡。与戊巴比妥,甲喹酮硝西泮、麻醉药、酚噻嗪类,三环类抗忧郁药等合用,产生相加作用后注意调整剂量。

药理毒理:

1.本品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以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因而选择性地抑制DNA的合成,能抑制胸腺嘧啶核苷酸掺入DNA,并能直接损伤DNA,但对RNA及蛋白质的合成并无抑制作用。

2.本品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作用于S期,并能使部分细胞阻滞至G1/S期的边缘,故可用作使癌细胞部分同步化或放射增敏的药物。

药代动力学:

1.本品口服吸收较快,2小时后血清浓度已达高峰,半衰期(t1/2)为3~4小时,可透过血脑屏障。

2.主要在肝内代谢,由尿中排泄,排泄量个体差异大,肾功能受损病人慎用,4小时内排出约60%,12小时内排出约80%。

贮藏:

避光、密封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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