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醋酸氢化可的松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

药品性质:

处方药

相关疾病: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氢化可的松。其化学名为: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21-醋酸酯。

适应症:

主要用于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规格:

20mg

不良反应:

1.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一般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甾体激素类药物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

2.长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浮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癒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及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

用法用量:

1.口服:一日20-30mg,清晨服2/3,午餐后服1/3,在应激状况时,应适量加量,可增至一日80mg,分次服用。

2.小儿的治疗剂量一日20-25mg/M2,分3次服用。

禁忌:

1.对本品及其它甾体激素过敏者禁用。

2.下列疾病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应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可能:严重的精神病(过去或现在)和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新近胃肠吻合手术,骨折,创伤修复期,角膜溃疡,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症,高血压,糖尿病,孕妇,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麻疹、霉菌感染、较重的骨质疏松症等。

注意事项:

1.诱发感染:在激素作用下,原来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动起来,最常见者为结核感染复发。在某些感染时应用激素可减轻组织的破坏、减少渗出、减轻感染中毒症状,但必须同时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在短期用药后,即应迅速减量、停药。

2.对诊断的干扰:

(1)糖皮质激素可使血糖、血胆固醇和血脂肪酸、血钠水平升高、使血钙、血钾下降。

(2)对外周血象的影响为淋巴细胞、真核细胞及嗜酸、嗜碱细胞数下降,多核白细胞和血小板增加,后者也可下降。

(3)长期大剂量服用糖皮质激素可使皮肤试验结果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用药:糖皮质激素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研究证实孕期给药可增加 胚胎腭裂,胎盘功能不全、自发性流产和子宫内生长发育迟缓的发生率。 人类使用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

2.哺乳期用药:由于糖皮质激素可由乳汁中排泄,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如生长受抑制、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等。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权衡利弊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

儿童用药:

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肾上腺皮质功能低 下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例外。

老人用药:

可引起类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综合症。

药物相互作用:

1.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其致溃疡作用。

2.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3.与两性霉素B或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可加重低钾血症,长期与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易发生低血钙和骨质疏松。

4.与蛋白质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肿的发生率,使痤疮加重。

5.与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长期合用,可致眼压增高。

6.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其引起的精神症状加重。

7.与降糖药如胰岛素合用时,因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应适当调整降糖药剂量。

8.甲状腺激素可使其代谢清除率增加,故甲状腺激素。

药理毒理:

本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种药理作用。

1.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

2.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3.抗毒、抗休克作用:糖皮质激素能对抗细菌内毒素对机体的刺激反应,减轻细胞损伤,发挥保护机体的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及易自消化道吸收,约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T1/2约为100分钟。在血中90%以上与血浆蛋白结合,本品主要经肝脏代谢,转化为四氢可的松和四氢氢化可的松,大多数代谢产物结合成葡糖醛酸酯,极少数以原形经尿排泄。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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