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柳氮磺胺吡啶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

药品性质:

处方药

相关疾病:

克罗恩病,幼年型类风湿关节炎,结肠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溃疡性结肠炎,肠炎,风湿性关节炎,小肠损伤,

性状:

本品为肠溶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柳氮磺吡啶。

适应症:

本平适用于:

1. 溃疡性结肠炎: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

2. Crohn‘s病: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炎的患者。

3. 类风湿性关节炎: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规格:

0.25g*60片

不良反应:

1.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搔痒、头痛、心悸。
2. 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血液系统反应: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红细胞症),紫绀。胃肠道反应:胃痛及腹痛。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晕、耳鸣。肾脏反应:蛋白尿、血尿。皮肤反应:皮肤黄染。
3. 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血液系统反应: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胃肠道反应:肝炎、胰腺炎。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皮肤反应: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teve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每日2~3g,分3~4次,逐渐增量至每日4~6g,好转后每日减量为1.5g,直至症状消失。也可用于灌肠,每日2g,混悬于等渗盐水20~50ml中,作保留灌肠;也可添加白及粉,以增大药液粘滞度。

禁忌: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2岁以下小儿禁用。

注意事项:

1. 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患者,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 应用磺胺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治疗中至少每周检查尿常规2~3次,如发现结晶尿或血尿时给予碳酸氢钠及饮用大量水,直至结晶尿和血尿消失。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

2. 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儿童用药:

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老人用药:

当每天用量达到或超过4g或血清药物浓度超过50mg/ml,不良反应或毒性反应增多。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尿碱化药合用可增强磺胺药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 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磺胺被细菌摄取,对磺胺药的抑菌作用发生拮抗,因而两者不宜合用。
3. 下列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后者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因此当这些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或在应用磺胺药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 骨髓抑制药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合用时

药理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少部分在胃肠道吸收,通过胆汁可重新进入肠道(肠-肝循环)。末被吸收的部分被回肠末段和结肠的细菌分解为5-氨基水杨酸与磺胺吡啶,残留部分自粪便排出。5-氨基水杨酸几乎不被吸收,大部分以原形自粪便排出,但5-氨基水杨酸的N-乙酰衍生物可见于尿内。磺胺吡啶可被吸收并排泄,尿中可测知其乙酰化代谢产物。磺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也可出现于母乳中。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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