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盐酸多西环素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

药品性质:

处方药

相关疾病:

立克次体病,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Q热,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鹦鹉热,性病性淋巴肉芽肿,

性状:

主要成份:

主要成份为盐酸多西环素。

适应症:

1.本品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

(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

(2)支原体属感染。

(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4)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

2.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

3.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此类药物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本品不宜用于溶血性链球菌感染及葡萄球菌感染。

规格:

按C22H24N2O8计算0.1g。

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本品口服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

2.肝毒性:脂肪肝变性患者和妊娠期妇女容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偶可发生胰腺炎,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

3.过敏反应:

(1)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病人可有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

(2)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可有光敏。

用法用量:

1.成人:

(1)抗菌及抗寄生虫感染:成人,第一日100mg,每12小时1次,继以100~200mg,一日1次,或50~100mg,每12小时1次。

(2)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共7日。

(3)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由沙眼衣原体或解脲脲原体引起者,以及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单纯性尿道炎﹑宫颈炎或直肠感染:均为一次100mg,一日2次,疗程至少7日。

(4)梅毒:一次150mg,每12小时1次,疗程至少10日。

2.8岁以上小儿第一日按体重2.2mg/kg,每12小时1次。

禁忌: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时可能发生耐药菌的过度繁殖,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即停用本品并予以相应治疗。

2.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3.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功能。

4.肾功能减退患者可应用本品,不必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时通常亦不引起血尿素氮的升高。

5.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孕妇不宜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8岁以下儿童禁用。

老人用药:

该品无特异性拮抗药,药物过量时应给予催吐、洗胃及大量饮水及补液等对症治疗及支持治疗。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抑制血浆凝血酶原的活性,所以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需要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2.巴比妥类、苯妥英或卡马西平与本品同用时,上述药物可由于诱导微粒体酶的活性致多西环素血药浓度降低,因此须调整多西环素的剂量。

药理毒理:

1.四环素类抗生素,本品为广谱抑菌剂,高浓度时具杀菌作用:

(1)许多立克次体属、支原体属、衣原体属、非典型分枝杆菌属、螺旋体也对本品敏感。

(2)本品对革兰阳性菌作用优于革兰阴性菌,但肠球菌属对其耐药。

(3)其他如放线菌属、炭疽杆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梭状芽孢杆菌、奴卡菌属、弧菌、布鲁菌属、弯曲杆菌、耶尔森菌对本品敏感。

(4)本品对淋病奈瑟菌具一定抗菌活性,但耐青霉素的淋病奈瑟菌对多西环素也耐药。

2.由于四环素类的广泛应用,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包括

药代动力学:

1.本品口服吸收完全,约可吸收给药量的90%以上,进食对本品吸收的影响小。

2.单剂口服本品100mg后,血药高峰浓度为1.8~2.9mg/L。

3.吸收后广泛分布于体内组织和体液,多西环素有较高的脂溶性,对组织穿透力较强,在胸导管淋巴液、腹水、肠组织、眼和前列腺组织中均有较高浓度,约为血药浓度的60%~75%,在胆汁中浓度可达同期血药浓度的 10~20倍,表观分布容积(Vd)为0.7L/kg。

4.蛋白结合率为80%~93%,血消除半衰期(t1/2)为12~22小时,肾功能减退者t1/

贮藏:

密闭

有效期:

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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