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药品分类:
化学药品
药品性质:
处方药
相关疾病:
尿道狭窄,重症肌无力样综合征,重症肌无力样综合症,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重症肌无力,尿潴留,类固醇肌病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主要成份:
溴吡斯的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规格:
60mg*60片
不良反应:
1. 常见的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痉挛、汗及唾液增多等。较少见的有尿频、缩瞳等。
2.接受大剂量治疗的重症肌无力病人,常出现精神异常。
用法用量:
口服。一般成人为60~120mg(1~2片),每3~4小时口服一次。
禁忌:
心绞痛,支气管哮喘,机械性肠梗阻及尿路梗塞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术后肺不张或肺炎及孕妇慎用。
2.本品吸收﹑代谢﹑排泄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其药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服药后效应而定。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相互作用:
如需换药请先咨询相关专家。
药理毒理:
为可逆性的抗胆碱酯酶药,能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使胆碱能神经末梢释放的乙酰胆碱破坏减少,突触间隙中乙酰胆碱积聚,出现毒覃碱样(M)和烟碱样(N)胆碱受体兴奋作用。此外,对运动终板上的烟碱样胆碱受体(N2受体)有直接兴奋作用,并能促进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从而提高胃肠道、支气管平滑肌和全身骨骼肌的肌张力,作用虽较溴化新斯的明弱但维持时间较久。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胃肠道吸收差,生物利用度约为11.5%~18.9%。健康志愿者口服60mg后达峰时间为1~5小时,半衰期约为3.3小时,可被血浆胆碱酯酶水解,也在肝脏代谢,可进入胎盘,但不易进入中枢神经系统。本品主要以原形药物与代谢物经尿排泄,微量从乳汁排泄。
贮藏:
密封、遮光处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